因大风天气,导致小区树木折断,砸坏业主停放的车辆,应该由谁赔偿?近日,张北县某小区因大风致树木折断,砸坏下方停放车辆,业主维修车辆花费近两千元,业主将该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张北县法院察北法庭李卫东办案团队在审理该案中发现,本案虽案件标的额不大,但业主和物业公司在起诉前曾多次协商赔偿未果,双方发生数次口角争执。为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在收案后第一时间,办案人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物业公司以“大风天气导致损害发生,属于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业主则认为:小区树木属于物业管理工作范畴,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均不愿做出让步。针对这种情况,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指出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场所树木负有管理责任,因未尽到管理责任,应对业主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业主在大风天气将车辆停放在树下,亦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应适当减轻物业公司的责任。最终,经过充分释法明理,双方认识到对法律规定理解上的误区,握手言和,物业公司当庭赔付业主损失1000元,案件得到解决。
本案办理过程中,办案团队秉持小案快办、高效便民的原则,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时4天,跑出了定分止争“加速度”,也赢得了当事人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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