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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法院审理首例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案

2019-06-14 08: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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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下午,张北县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故意伤害案。该案从立案到宣判仅用7天,从开庭到宣判用时仅10分钟。

  2018年5月14日21时许,被告人武某某在张北县张北镇小柳沟村村民肖某某家中因琐事与该村村民杨某发生争执,并发生吵打,武某升用拳头致杨某双侧鼻骨骨折,经鉴定,杨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2018年6月1日,被告人武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在侦查阶段,被告人武某某与被害人杨某就民事赔偿部分杨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对杨某进行了积极赔偿,武某某的行为取得杨某谅解。

  该案于6月5日由张北县法院立案受理,被告人武某某在公诉阶段承认自身罪行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起案件,并表示认罪认罚。

  在庭审过程中,独任审判法官武吉顺认真核实了被告人武某某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在依法保障庭审的高效、公平、公正及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下,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在听取被告人武某某的最后陈诉意见后,结合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综合考量,予以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武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武某某表示服从判决。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设立后,张北县法院高度重视对刑事速裁程序的学习和适用,认真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加大适用速裁程序,简化庭审程序,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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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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