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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1-18 08: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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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北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张政字[2018]44号),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设美丽张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导。围绕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加强财政资金与规划的有效对接。坚持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促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引导各类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

  2.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绩效不佳等问题,优化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3.坚持政策引领。确定资金整合的任务和目标,制定支农政策,强化各项举措,加强监管,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4.坚持重点推进。落实国家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深度贫困村面貌改造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聚焦农村存在的最突出问题,坚持集中攻坚,重点推进,有序有效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5.坚持统筹协调。各方协作,上下联动,科学划分农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晰部门职责关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6.坚持分类施策。按照专项转移支付和基建投资(即预算内投资,下同)管理的职责分工,全县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对行业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行业间涉农资金主要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

  (三)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到2019年,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到2020年,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完善。

  二、整合范围

  (一)涉农专项转移支付

  中央财政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农业方面整合为: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动物防疫专项资金。水利方面整合为:水利发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林业方面整合为: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其他方面整合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等专项资金。

  省级财政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农业方面整合为: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水利方面整合为:水利发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林业方面整合为: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其他方面整合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等专项资金。

  市级财政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农业方面整合为: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水利方面整合为:水利发展专项资金。林业方面整合为: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其他方面整合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等专项资金。

  (二)涉农基建投资

  中央财政涉农基建投资整合为:重大水利工程、水生态及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重大水利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现代农业支撑体系、森林资源培育、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农村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

  省级财政涉农基建投资整合为:重大水利工程、水生态及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重大水利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现代农业支撑体系、森林资源培育、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农村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

  市级财政涉农基建投资整合为:重大水利工程、水生态及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重大水利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现代农业支撑体系、森林资源培育、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农村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行业内统筹整合新机制

  在整合各类建设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实现政策目标和任务清单相对应。

  1.建立任务清单差别化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职责,分别根据各项涉农资金保障的政策内容设立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实行差别化管理。约束性任务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的涉及国计民生的事项、重大规划任务、新设试点任务以及农业生产救灾、对农牧民直接补贴等,其他任务为指导性任务。允许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对中央、省、市级属于同一大专项资金的,可以相互捆绑使用。

  2.建立任务清单落实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对照约束性任务,结合实际,从省、市下达的指导性任务中自主选择实施任务,细化分解有关任务,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和任务完成计划报上级财政、发展改革和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3.建立任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任务清单按照专项转移支付、基建投资两大类,分别由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衔接平衡,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任务清单定期开展评估,合理调整优化任务清单,及时将县委、县政府的新要求、新政策纳入任务清单,根据政策需求和工作成效及时将已到期、不合理的政策移出任务清单,逐步建立任务清单调整优化及退出机制。同时,建立任务清单调整与资金挂钩机制,资金安排与任务清单同步进行调整,为最终形成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奠定基础。

  4.建立任务清单绩效评价机制。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资金使用方案、任务完成计划和绩效目标分别开展绩效考核,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大专项和任务清单设置机制及资金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由单项任务绩效考核向行业综合绩效考核转变。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成效好的在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

  (二)建立行业间资金统筹使用新机制

  搭建规划统一、任务相同、目标一致的专项资金统筹机制,加大预算执行环节统筹使用力度,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1.编制统一规划。摸清各类资金底数,三年滚动财政计划和政府投资规划中涉农资金安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支农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进行衔接。认真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专项任务,根据规划需要因地制宜搭建各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平台,以规划引领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

  2.制定共同任务。针对多个部门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可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将各级财政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统一设计方案、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形成政策合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商机制,沟通资金流向,统一建设标准,完善支持方式,加强指导服务,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创造条件。及时总结统筹经验,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资金用途,逐步实现同一工作事项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一个行业部门统筹负责。

  3.设置一致目标。依据我县的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对多部门管理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出事项,统一设置一致的绩效目标,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围绕改革任务、优势区域、重点项目等,统筹安排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资金。充分发挥县级农村统筹整合的主体作用,挖掘亮点典型,总结推广经验,自下而上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体制机制。

  四、配套措施

  (一)完善预算编制流程

  各有关部门根据大专项设置,将原有的部门工作活动目录调整细化到具体任务清单。对跨年度项目,按照项目进度,分年度安排预算资金。

  (二)改进项目库管理办法

  依据国家“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划,加强各类涉农项目储备。完善项目论证、评审等工作流程,对相关项目库内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财政、发展改革和行业部门之间,各部门之间,年度之间项目库的衔接,归并重复设置的项目。加快资金安排进度,适当简化、整合项目报建手续,健全完善考核措施,确保项目发挥效益。根据项目性质,采取投资补助、民办公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不断提升项目的公众参与度。

  (三)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坚持制度先行,实现每个专项资金都有对应的资金管理办法,推进规范管理、依法理财。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对专项资金制定管理办法,做到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一致、审批程序统一、资金投向协调。实现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管理上“制度一个笼子、资金一个盘子、项目一个单子”,进一步理顺财政支农政策体系。

  (四)加大资金监管力度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涉农资金的监管,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探索建立农村环境整治政策第三方评估体系,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专家学者、研究机构等对专项资金政策进行评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督”新模式。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继续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追回被骗取、冒领、挤占、截留、挪用的资金,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2018年12月10日前)。制定出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为资金整合创造良好条件。

  (二)归并设置涉农资金专项(2018年12月底前)。按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两类,对行业内交叉的涉农资金进行清理整合。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

  (三)建立行业内统筹整合机制(2018年底前)。建立任务清单差别化管理机制、落实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

  (四)建立行业间统筹使用机制(2019年底前)。搭建规划统一、任务相同、目标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平台,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

  (五)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2020年底前)。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实施调整完善。

  六、组织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等部门参与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具体负责本类口、本部门专项资金整合工作,要严格按照整合目标,认真梳理相关资金,明确任务清单,全面落实整合要求。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责,主动协调,协同部门要积极衔接、自觉配合。县扶农办、发改部门要以资金、规划和任务清单管理为抓手,指导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沟通调度,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三)加强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公告公示平台。各乡镇、县直部门对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方案决策前要听取各方意见,管理办法、资金规模、扶持范围、分配结果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舆论宣传。认真总结和推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加强制度培训和工作落实,确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取得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和政策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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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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