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广泛宣传。印发与行业、企业密切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收费事项等手册,分发到企业,让更多的企业法人了解环境保护相关知识,提高环保意识;联合新闻媒体加大环保宣传报道工作,树立环保治理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排污企业。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监测、排污申报、排污收费、夜间施工审批等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理时间,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调查征询意见。面向全县重点污染企业,了解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对环保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需要环保部门解决的问题等。针对调查征询意见,拿出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改进。 四是交流经验。组织重点污染行业或企业环保负责人参观治理技术比较先进、污染物稳定达标的企业,交流治理经验和体会,提高全县环境污染治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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