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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环保局坚持“六原则”规范环评审批

2018-09-27 15: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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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凡审批的环评手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把入口关。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中,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外,均要在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示,广泛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坚持高效便捷原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一律实行一站式服务,办理无停留,实行窗口式标准化管理。同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的时限规定,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坚持集体审核原则。建设项目审批业务由局行政审批和管理科具体办理,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实行逐级审核批准,并对审批的建设项目实行终身负责制,严禁个人说了算。

  五是坚持优质服务原则。业务人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要做到无关系服务、无利益服务,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在接待来访、来电咨询有关事项时,态度要和蔼、热情、诚恳,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

  六是坚持责任追究原则。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中,严格遵守“八个不准”。即:不准违规越权审批;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项目建设单位指定评价机构,推销环保产品,引荐环保设计;不准参与有偿中介活动;不准接受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不准参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的宴请和娱乐消费活动;不准收受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不准违反规定时限办理环评手续。违者将严格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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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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