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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四项措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2018-09-27 11: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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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县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散发材料及其他新闻媒体,使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掌握和了解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增强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的意识。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开展专项业务培训,通过以案说法,为经营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辅导学习,使经营者逐条对照,深入剖析,查看自身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监督制约。设立商业贿赂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作用。同时,对容易引发商业贿赂的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各项工作制度,签订《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书》,开展经营者内部自查自纠工作,把商业贿赂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企业诚信评比考核办法》,定期对企业进行评测,将评测结果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连续三年不达标的企业,由主管部门对企业责任人进行谈话,提出整改要求,并作出承诺。同时引导经营者开展争做文明、诚信、守法、合法经营者活动,以此建立起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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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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