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刑罚依法正确执行,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县检察院对该县减刑、假释、暂予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和反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监督效果。 据悉,该院的此次专项检察活动从今年3月底开始,6月底结束,检查重点对象锁定为“三类罪犯”,即正在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 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该院深入摸查,通过到看守所、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核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数量和名单,再到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及该院公诉部门核对“三类犯罪”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名单,对刑罚变更执行的时间、理由进行摸查掌握。 同时,该院还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各界提供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接受人民群众对专项活动的监督。该院还通过发放宣传单、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方式发动人民群众对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据了解,目前该院关于减刑、假释的专项检查已告一段落,下阶段将对该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以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与监外执行的法律程序,确保刑罚执行的公正、公平、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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