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作用,张北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推行检察建议论证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实效,促进了检察建议论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通过由侦查和预防部门共同健全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完善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据此开展的检察建议论证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 该院以查办案件为“抓手”,通过查办案件查找被建议单位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该院要求检察建议论证工作以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为切入口,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研究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的专题调研报告。 通过创新性的建立符合发展需要的检察建议论证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预防工作中的“指示灯”作用,并对建议文书的起草、审核、批准、编号、盖章、发放一系列流程做出了严格规定。 预防职务犯罪建议由预防部门统一管理;侦查部门向预防部门索取建议文号,发出建议的同时向预防部门备案;侦查部门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将有关案件信息资料提交预防部门,通知预防部门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建议。同时草拟检察建议书,连同必要的案件材料复印一式数份报送预防部门,由预防部门定期协调召开论证会。 针对办案部门初步制作的检察建议,双方充分进行分析讨论,科学论证,共同查明犯罪原因、症结,全面、准确分析出发案单位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然后再制定出操作性和专业性较强的检察建议书,围绕重点,明确措施,突出检察建议的可操作性。 每一份检察建议都要在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找准症结,力求“对症下药”,突出专业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了解发案单位对检察建议的处理进程,协助解决进程中所遇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检察建议,真正发挥检察建议的教育预防作用。 在检察建议回访过程中,该院统一由办案部门及预防部门联合对所办案件检察建议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落实检察建议、完善规章制度、制定防范措施,敦促发案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截至目前,该院结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撰写个案剖析材料14份,发出检察建议26份,所有的剖析材料和检察建议全部被相关单位采纳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落实,收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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