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各项监测报表制度,切实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县工信局采取三项措施着力做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县工信局对本辖区的监测企业负责监督,督促落实市场运行监测资料上报工作;并按期编发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报告,为上级和本县领导当好参谋。同时,加强对监测企业的业务指导,确保监测企业按时上报监测资料,逐步提高上报监测资料质量。 二是全面清理,优选企业。全面做好监测企业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对没有上报监测资料的企业,再次征求企业意见,及时整改,并对整改不达要求的,予以取缔;对新纳入市场运行监测的企业,组织签订协议,并明确企业的权、责、利。凡按要求上报监测资料的企业,在项目申报和相关经费、设施补助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三是严格奖惩,强化资金管理。加强对市场运行监测资金管理,对上级财政安排给予市场运行监测企业的资金补助,按照协议内容予以拨付,对已纳入市场运行监测补贴资金计划但不达要求的企业,取缔其补贴资金,并将其补贴资金及时调整给新补充纳入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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