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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法院“四强化”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015-09-30 1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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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践司法为民,全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张北法院注重做到四个强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不断提升人民满意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强化引导。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切实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法庭对来访的当事人做到热情接待,细心引导,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知情权,帮助他们规避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当事人不合理的心理预期,避免诉讼的盲目性。

  二、强化调解。法庭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在案件审判的全过程大力推行调解。还在实践中积极与辖区各乡镇政法综治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联手,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双重优势,着力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力求案结事了。

  三、强化答疑。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对每一起判决的案件,从不简单地一判了之,对于当事人对判决有意见的,耐心细致地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向当事人详细说明案件证据的分析,事实的认定,判决的法律依据,尽量消除他们的疑虑,力求从源头上减少、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

  四、强化回访。为确保案件效果,法庭实事求是地开展回访工作,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案件当事人,仔细询问、倾听和记录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把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

  的需求收集上来。通过努力回访,架起法院与人民群众沟通和互信的桥梁,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关键词:人民 人民群众 强化 群众 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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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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