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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公安局打造“四个理念”提高民警化解工作水平

2015-06-30 10: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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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公安机关保稳定,保平安的工作职责,张北县局立足实际,把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前置性工作,在“转变理念”上下功夫,切实提高了民警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规范执法”理念。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从调解的程序、调解的内容、调解的行为、调解的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使调解工作一开始就走上执法规范化轨道,全面规范办案民警执法行为。要求全体民警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严格履行职责,加强规范调解,确保依法、依理进行,第一时间减少问题的产生。 二、强化“调解就是执法”理念。坚持对民警加强“调解就是执法”理念的引导,使民警充分认识到当前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触点多、燃点低,公安执法办案必须最大限度地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其中,尽可能地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进入司法渠道之前,就通过调解得到化解,即便进入司法渠道,也尽可能地通过调解定纷止争。 三、强化“换位思考”理念。民警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实际问题作为工作核心,采取换位处置、换人处置的方式,突破固有思想框框和行为方式,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真心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种矛盾的发展和激化,真正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 四、强化“社会和谐”的理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既重视体制内的力量,紧紧依靠当地党政机关和职能部门,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重视社会志愿者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这支队伍做大做强,形成全社会齐抓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局面。

关键词:化解 工作 民警 理念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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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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